答案与解析: 因为小红的速度不变,相遇地点不变,所以小红两次从出发到相遇的时间相同。也就是说,小强第二次比第一次少走4分。由 (70×4)÷(90-70)=14(分) 可知,小强第二次走了14分,推知第一次走了18分,两人的家相距 (52+70)×18=2196(米)。